可以很明显的注意到,当那个外乡人说道“那东西”的时候,身体不受控制得颤抖了一下,声音也变得尖了些。
“所以到底是什么?”顾清欢继续追问着,小心翼翼的,似是担心把他脑海里的东西吓跑了。
“它太可怕了,没有人能逃过它的诅咒,就连我也不能,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吗!”他猛然抬头,睁大了双眼,眼白处布满了血丝,那个“死”字几乎是吼出来的。顾清欢吓了一跳,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,正好撞到了一直在她身后的方煜城,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。
“他们……他们都被那东西变成了……花肥,呵呵呵……直到现在,我还能听到他们的惨叫声。”他的眼泪顺着鼻梁流到了嘴里,可他却浑然不觉,突然大笑起来,看起来他真的疯了,可下一秒眼神中又恢复了清明。
方晨媛显然被吓坏了,躲在了方煜城的身后,可犹豫了一会后又重新站到了前面,心里想着她可不能比大家差,她还得跟着哥哥一起做任务呢。
那人又开口了,可眼神里已经没有了刚才的激动和兴奋,眼窝子里就好像盛着两潭死水,毫无波澜。
“别再问了,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,我只想在诅咒降临之前,过几天清闲的日子。”他边说边拾起了地上散落的柴火,打开了火折子,生起火来,整个屋子瞬间变得亮堂而温暖。
“既然你知道自己时日无多,何不拼一把呢?最坏的结果就是一死,但好的结果却有很多种,难道你不想再多看看这个世界吗?就这么走了,不可惜吗?”那人脸上明显有了变化,生火的速度也慢了下来,顾清欢心中一喜,接着说道“看大哥你的年岁,应该已经娶妻生子了吧,你之所以不敢回家,我想是因为你害怕把诅咒带给亲人吧,既然如此,拼一把吧,就当是为了你自己,为了……能与家人重逢。”
心中的缺口一点一点的被拉扯开,顾清欢知道那种感受,那是在每一个深夜里,被孤独包围得喘不过气,那是对过去一切的渴望,那是对亲人最深刻的想念。
“好,我可以帮助你们,并且会和你们一起上山,但我有一个条件,在上山之前,我想回一趟家乡,并且你们必须答应我,事成之后,给我一笔钱,放我走。”
“这是自然,至于回家乡,为了加快进程,我们会送你过去,明天一早就出发。”方煜城答道。
“我家就在岭城往西五十公里外的楠乡,既然你们愿意陪我一同前去,那么就请先在这破庙里将就一晚吧,委屈各位了。”那人的语气放缓了许多,面上也不再是之前的木讷和惶恐,像是换了个人一般,而这些变化仅仅是在几分钟之内。
在之后与他的交谈中,他们了解到,原来他的真名叫李任谦,是个商人,从前的他每到一个地方谈生意都会探寻一番当地的风景名胜,这也是他们为什么会上葶苎山的原因,可谁会想到,这一遭竟让他们有去无回。
翌日一早,一行人便出发了。
这还是顾清欢第一次离开岭城,没有她想象中的兴奋感,或许是受了李任谦的影响,全程下来车上的气氛都有些沉重。好几次,顾清欢都能隐约看见李任谦眼眶里闪着些她不能理解的东西,很久以后,她才明白,原来那是只有经历过爱的人所拥有的像眼珠子一样宝贝的东西。